退換貨條款說明
(1) 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線上購物消費者可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內(含例假日)猶豫期的權益;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如您有退貨或換貨需求時,請保持商品本體、贈品、內外包裝、發票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,請勿有任何缺漏或毀損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申請。
如果您所購買的商品是屬於易於腐敗之商品、保存期限較短之商品、客製化商品、報紙、期刊、雜誌,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於收受商品後將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且不得辦理退貨。
(2) 外包裝以及其內容物、贈品等均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消費者於猶豫期間退貨者,本公司將依照商品於退貨時之不完整程度(遺失、毀損或缺件等),就商品金額之範圍內扣除回復原狀費用後,返還剩餘金額與消費者。
(3) 若商品有瑕疵,或是運輸過程造成貨品解凍或毀損、貨品品項錯誤,請於24小時內拍照存證並於七天(含例假日)猶豫期內立即與客服聯繫,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處理。
(4) 如果所購買的商品為新鮮冷凍產品,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,因此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,請勿拆封。
(5) 建議您使用原外包裝(紙箱、保麗龍箱或包裝袋)將商品包好,請勿在原廠包裝或外盒上做任何標記或書寫,以免造成損毀,影響您的退貨權益。
(6) 每張訂單僅提供一次免費退貨服務,若於7日內需增加退商品請自行負擔寄送運費,為避免爭議發生,請確實驗收後再進行退貨。
(7) 過七天猶豫期,需換貨之商品若因換貨造成訂單的商品總金額未達購物免運費標準,請自行負擔寄送運費。
(8) 如因個人因素退貨次數過多,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暫停出貨,煩請見諒。
(9) 以下情況者,無法退換貨:
如收到商品後發現有瑕疵、破損、數量不符或保存期限即將到期,請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通知,逾期恕不辦理退換貨。
未附上原外、內包裝,或包裝不完整,以及破損無法辨識之商品及發票。
商品說明已註明無法退換貨之商品。
商品需辦理退換貨時,請事先聯絡客服,若消費者未連絡客服,而自行將商品寄回者,將不予接受,並且商品寄回所產生的運費消費者需自行負擔。